mirror of
https://github.com/LCTT/TranslateProject.git
synced 2024-12-26 21:30:55 +08:00
Update and rename 20160921 lawyer The MIT License, Line by Line.md to 20160921 lawyer The MIT License, Line by Line.md
This commit is contained in:
parent
f64911fad4
commit
6e0df531e2
@ -45,7 +45,7 @@ MIT许可证的“精华”
|
||||
|
||||
我们开始了:
|
||||
|
||||
#### 页眉
|
||||
#### 写在前面
|
||||
|
||||
##### 许可证所有权
|
||||
|
||||
@ -141,10 +141,8 @@ MIT许可证是机构为发布代码而编写的语言。对于机构发布,
|
||||
|
||||
|
||||
|
||||
|
||||
最后,由于法律、工业、一般知识产权和一般用途条款的混淆,目前还不清楚麻省理工学院的许可证是否包括专利许可证。一般的语言“处理”和一些例子动词,特别是“使用”,指向专利许可,尽管是一个非常不清楚的。许可证来自版权持有人,他对软件中的发明可能有也可能没有专利权,以及大多数示例动词和"软件"本身的定义,所有这些都强烈指向版权许可证.更近期的许可开放源码许可证,如[apache 2.0][8],涉及单独和具体的版权、专利甚至商标。
|
||||
|
||||
##### Three License Conditions
|
||||
##### 许可证的三个条件
|
||||
|
||||
> 须符合以下条件:
|
||||
@ -155,7 +153,6 @@ MIT许可证是机构为发布代码而编写的语言。对于机构发布,
|
||||
|
||||
利用软件的价值来激励被许可人遵守条件,即使被许可人没有为许可支付任何费用,是开源许可的第二个伟大想法。最后一个,在MIT许可证中没有,建立在许可证条件的基础上:“版权”许可证,像[GNU通用公共许可证][9]使用利益来控制那些进行更改的人去许可和分发他们的更改版本。
|
||||
|
||||
##### Notice Condition
|
||||
##### 公告条件
|
||||
|
||||
> 上述版权通知和许可通知应包含在软件的副本的绝大部分内容中。
|
||||
@ -174,7 +171,6 @@ MIT许可证是机构为发布代码而编写的语言。对于机构发布,
|
||||
|
||||
坦率地说,这一条件很难去遵守。几乎每个开源许可证都有这样的“归属”条件。系统和已安装软件的制造商通常都明白,他们需要为自己的每个版本编写一个通知文件或“许可证信息”,并为库和组件提供许可证文本的副本。项目管理基金会在传授这些做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而言,网络开发者并没有得到这份备忘录。这不能用缺少工具来解释——有大量的工具——或者是来自npm和其他存储库的软件包的高度模块化性质——它们统一地将许可证信息的元数据格式标准化。所有好的JavaScript迷你机都有用于保存许可证标题注释的命令行标记。其他工具将从包装箱树连接“许可证”文件。实在没有理由去遗忘这一条件。
|
||||
|
||||
##### Warranty Disclaimer
|
||||
##### 保护免责声明
|
||||
|
||||
> 该软件是"原封不动地"提供的,没有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适合某一特定目的和不侵权的保证。
|
||||
@ -197,7 +193,6 @@ UCC[章节 2-316(3)][28]条要求选择或"排除"关于适销性和适合某一
|
||||
|
||||
长期以来,律师们一直被一种错觉所困扰,认为用“全盖”写任何东西都符合明显的要求,然而这确实假的。法院已经批判了这一标准,因为它太假了,而且大多数人都同意全上限的做法更多的是为了阻止阅读,而不是强迫阅读。尽管如此,大多数开源许可证的格式都将其保证免责声明设置为全上限,部分原因是这是唯一明显的方法,可以使其在纯文本“许可证”文件中脱颖而出。我宁愿用星号或其他的ASCII艺术,但那已经很久了。
|
||||
|
||||
#####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
||||
##### 限制
|
||||
> 在任何情况下,作者或版权持有人均不对因下列原因而引起的任何索赔、损害或其他责任承担任何责任或是与软件或者软件中的使用或其他交易有关的责任。
|
||||
|
||||
@ -211,7 +206,6 @@ MIT许可证允许“免费”使用软件,但法律并不认为获得免费
|
||||
|
||||
"产生于、或与之有关"这句话是法律起草人固有的、焦虑的不安全感的反复出现的症状。重点是任何与软件有关的诉讼都在限制和排除范围之内。在偶然的机会,一些东西可以"产生",但不是"产生",或"联系",不必介意它在形式上的三种的说法。出现在不同地方的同一个词语或许都是不同意思,假设一个专业起草人不会使用不同的词语在一排的意思相同的事情则不必介意,在实践中,如果法院对一开始就不满意想这个限制,那么他们就会非常愿意仔细地解读范围触发因素。但我离题了。同样的语言出现在数百万份合同中或许理解都不一样。
|
||||
|
||||
#### Overall
|
||||
#### 总结
|
||||
|
||||
这些俏皮话虽然有点像碎碎念,但MIT租客正却是法律上的经典。MIT租客正是有用的。虽然MIT式的许可非常出色但它绝不是解决所有软件ip弊病的灵丹妙药,尤其是早于它几十年出现的软件专利的祸害。实现了用最低限度的谨慎的法律工具组合来扭转麻烦的版权、销售和合同法的默认规则这个狭隘的目标。在更大的计算环境中,它的生命周期是惊人的。MIT许可证的有效期已经超过了它所授权的绝大多数软件。我们只能猜测,当它最终对那些自己请不起律师的人失去好感时,它将提供多少几十年忠实的法律服务。
|
Loading…
Reference in New Issue
Block a user